各省轄市教育局,鞏義市、項城市、永城市、固始縣、鄧州市教育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領導小組關于批轉〈2010年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中小學校電教教材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省教育廳決定近期在全省范圍內對該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資金管理情況:是否按照省政府《關于做好我省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豫政〔2008〕48號)文件要求,嚴格按標準將電教教材費從公用經費中列支。
2、資金使用情況:是否按照財政管理渠道專款專用,有無截留、擠占、挪用現象;是否按文件規(guī)定訂購電教教材,是否將電教教材及時如數發(fā)放到學校。
3、電教教材使用情況:各級電教部門是否經常組織電教教研活動,學校是否經常開展電化教學,電教教材是否配套,電教教材的課堂使用率是否達到上級要求等。
二、檢查方式
檢查工作分3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縣(區(qū))為單位進行自查,根據以上內容自查自糾,并寫出自查報告;第二階段,各省轄市組織所轄單位互查,并在此基礎上寫出書面檢查報告;第三階段,根據各省轄市檢查情況,省教育廳組織專項檢查組赴各地進行抽查。
三、時間安排
1、2010年12月,各縣(區(qū))自查自糾,12月30日前將自查情況書面報至省轄市有關部門。
2、2011年元月,各省轄市組織所轄縣(市、區(qū))互查,并將互查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于元月25日前報省教育廳。
3、2011年3月,省教育廳檢查組赴各市、縣(區(qū))抽查。
四、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該項檢查工作的領導,省教育廳已成立了由省教育廳副廳長崔炳建同志任組長,省委高校工委書記、廳紀檢組組長李功勛同志任副組長,省委高校工委副書記、廳紀檢組副組長喬國富、省電教館館長李普濤等同志為成員的省教育廳電教教材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省教育廳將組織專項檢查組進行檢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應組建相應的領導小組和檢查組,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五、問題處理與結果反饋
全省檢查工作結束后,省教育廳將檢查結果在全省范圍內予以公布。對檢查出的問題,要限期糾正;對于問題多、存在嚴重違規(guī)行為又改正不力的,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據有關法規(guī)處理。
各地在檢查中有什么情況,請及時與省教育廳有關部門聯系。聯系電話:0371—66319396、66399025。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