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關于“河南省2014年春季中小學電教教材推薦目錄”上目產品報送審定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3-08-21 10:54 欄目:文件通知 來源:河南省基礎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點擊量:2993  



各電教教材供應單位:
    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自2013年8月20日起,開始籌備河南省2014年春季中小學電教教材上目產品的報送審定工作?,F(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應單位資質要求
    參加我省電教教材審定的產品供應單位須在送審產品時提供以下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印章留下備查)。
   (一)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2013年度經當?shù)毓ど滩块T審驗通過的有效證件)。
   (三)稅務登記證(2013年度經當?shù)囟悇詹块T審驗通過的有效證件)。
   (四)由文化部門或新聞出版部門頒發(fā)的音像制品或電子產品經營許可證。
   (五)版權證明。
    對于不能提供以上五項有效證件的單位,一律不予受理。

    二、產品報送要求
   (一)電教教材供應單位按格式要求填寫“河南省中小學2014年春季電教教材目錄表格”(附件1),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稿(樣表可復?。?。(注:自本季起取消電教教材目錄中高中部分并不再接受高中部分的報送。)
   (二)送審的新產品需提供樣帶(樣帶不退),并按格式要求填寫“河南省中小學電教教材審定申報表”(附件2),每種產品填寫一份,隨樣帶一起報送(樣表可復?。粵]有產品變動的單位請與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系。
   (三)送審產品必須是擁有版權的正規(guī)音像電子出版物,包裝符合有關要求(印有國際統(tǒng)一的電子音像編碼和定價),否則,不予受理。除電影、電視劇外,不接受代理產品的審定。
   (四)電教教材供應單位須認真填寫有關表格,不留空白,仔細核對。不按要求填報者,不予審定。如提供信息有誤,后果自負。
   (五)電教教材供應單位應嚴格控制送審產品條目,自行刪減與現(xiàn)用文字教材版本結合不緊密的產品。
   (六)定價在一萬元以上的產品,原則上不予審定。
   (七)題庫(組卷)類、管理平臺類產品,原則上不予審定。
   (八)已簽訂供貨合同,單方私自不履行合約義務的單位,取消其報送資格。
   (九)電教教材供應單位產品有質量問題和違規(guī)操作行為的,經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核實后,取消其報送資格。
   (十)為方便基層學校教學使用,所有電教教材產品必須安裝簡便,運行流暢。嚴禁對產品進行加密處理,如出現(xiàn)此類情況,一經核實,取消該電教教材供應單位參審資格。

    三、報送時間
    河南省2014年春季中小學電教教材上目產品報送審定工作的集中受理時間為2013年8月29日。請各電教教材供應單位認真準備,按要求及時報送,過期不再受理。

    四、評審辦法
    為保證電教教材質量,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所送審的產品內容,在審定委員會下設的學科專家組中隨機抽取專家參加評審。評審工作實行專家責任制。
 
    五、評審費、印刷費收費標準和要求
   (一)資質審查通過后的單位,根據送審產品數(shù)量到財務部門交納評審費用。不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棄權,產品不予審定。審定未通過的送審產品,評審費用不予退還。
   (二)送審的產品評審費標準為:CD-ROM每條目200元;DVD、VCD、CD每條目100元;
   (三)經審定后,確定為推薦上目的電教教材,印刷費每條目50元。印刷費用應及時繳納,不能及時繳費的單位,產品不予上目。

    六、電教教材定價
    電教教材的定價原則:推薦上目教材VCD不超過10元/碟,DVD、CD不超過15元/碟;CD-ROM以專家評審時的建議價格為基礎,執(zhí)行談判價。
    凡經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電教教材,實行同類產品擇優(yōu)競價推薦上目。如上目后發(fā)現(xiàn)同類產品在其它渠道銷售低于上目價者,按同類產品在其它市場銷售的最低價結算貨款。


    聯(lián)系人:廉艷霞   趙向軍
    聯(lián)系電話:(0371)86507107 
    電子郵箱:lianyxia2008@#
    地   址:鄭州市順河路11號


    附件:
         1.河南省中小學2014年春季電教教材推薦目錄表格(樣表)
         2.河南省中小學電教教材審定申報表(樣表)

 


河南省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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